为企业长期经营多加一道防线,免除后顾之忧
暑期已至,作为深受年轻人追捧的奶茶迎来销售旺季,众多网红奶茶产品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而新茶饮行业的食品安全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
今年初发生了“冰勃朗”事件,引发起社会热烈讨论这些食品成分和添加剂对健康的影响。3月中的消费者权益日,更有记者“卧底”多家“网红奶茶店“,揭发许多食品卫生和安全问题。网上投诉平台上关于“奶茶”的投诉有几万个条目,其中不少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上。
由2021年至今,上海巿及多个县的市场监管部门突击检查城区奶茶店,确保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对食品安全把控提出了更严峻的要求。北京消协网站2024年12月2日发布了“2024年北京市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数据显示,2024年1月以来发布的通报统计里,就算是知名品牌的奶茶店,被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门店合计有二十多家,在连锁餐饮品牌榜单上榜排第一二位的就是奶茶店。这些被点名的品牌店都有食品被污染或携带病菌的风险,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引起诉讼和赔偿。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当中提及一些需要强化的要点,食品生产和销售商以及网上商店都应该要注意,包括:
- 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 完善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
- 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
- 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
- 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
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次的重点聚焦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监管,要求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并且加大了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随着食安法规和监管各板块的体系运作不断完善,在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环节都有更高规格的要求。
以上种种都给企业经营带了巨大压力,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作为食品供应者,除了加强制作过程的安全卫生、原材料的管理保存之外,能为公司提供更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成为了食品供应商的首选的风险防控措施。
食品安全责任险保什么?
生产、销售、物流等企业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包括以下:
- 在约定的经营场所内,由于经营企业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第三者在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后出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残死亡,依照我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其损失负责赔偿。
- 事故发生后,因该事故被保险人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过保险公司同意的各类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
- 依照产品属性,可以扩展食品的召回风险。即产品召回而产生的运输、再包装等费用。
以下是食品安全责任险比较特殊的除外责任:
- 受害人的故意行为、错误使用行为、自身体制、自身疾病。
- 食品保健功能失效、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不达营养标准。
- 具有惩罚性的赔偿,比如监管部门或司法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罚款罚金等。
食安问题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江某遂以该胶囊违法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违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由,起诉该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进口食品已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但这并不代表进口食品必然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而且,该进口食品在配料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江某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该案中,如江某已经食用了所述维生素胶囊,并已经产生不良反应(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由食安险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而惩罚性赔款,属于保单除外责任,保险不赔偿。
2020 年初,李某在商场超市购买了速冻食品,食用后不适,产生呕吐等症状。送医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某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出售进口维生素胶囊食品。消费者江某在该网店购买30 瓶维生素胶囊食品,共支付货款8000 元。陆续食用后产生不良反应。确诊为食物中毒。经食药监检测剩余食品,认定食物中大肠杆菌超标,并依法对生产商做出行政处罚。李某在3 月向生产商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计1.2 万;以及10 万精神损失。经协商于6 月达成赔偿协议。
8 月,李某以“后遗症现象”再度入院,并向生产商再次提出医疗费和误工费索赔。食品安全险保单赔偿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医疗费、误工等计1.2 万;精神损害赔偿为保单除外。即便法院最终判决生产商赔偿精神损害,保险单亦不作赔偿的。
食品安全保单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承担同一事故的首次索赔。除非李某第二次治疗确属后遗症,否则保单不予承担。
2018 年10 月22 日,李某购买了 “呛面馒头”一袋,购买后发现该食品为过期食品。李某认为以该销售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为由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该销售商退还李某货款并支付李某赔偿金1000 元。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将“第三者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存在其他不当食用、饮用行为”除外。而食品生产企业与零售商销售逾期食品没有必然责任。因此本案中,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险不启动、应该由零售商承担销售逾期产品的后果。
如果对食品安全责任险有任何查询﹐请联系我们的企业风险团队。